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实习生杨一瑾报道 在广佛大巴上乘客焦某没有系安全带导致司机被交警处罚200元。在焦某准备下车时司机要求他交了罚款才能走焦某因此去抢夺司机的方向盘导致大巴偏离正常路线并发生晃动最终司机紧急停车。
新快报记者近日从裁判文书网了解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焦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9月9日包括焦某在内的十来名乘客乘坐一辆客车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前往广州市花都区汽车总站。
开车前司机提醒所有乘客要系好安全带而当车开到环山安检站之前司机又向乘客说了两遍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安检站后交警检查发现焦某没有系安全带。
此后司机黄某对焦某说:“因为你没有系安全带我被罚了200元你要出这个钱。”可焦某拒绝了为此黄某上报给公司的领导领导说带回花都汽车站再处理。
客车开至花都区内焦某想下车被司机阻拦随后焦某抢司机的方向盘用双手抓住方向盘往右边转这时司机黄某用力按住方向盘不让方向盘左右摆动。
在这样的情况下司机黄某紧急将车停在路中并打电话报警焦某则抢手机并动手打人。“我感到车向一侧晃动了两三米随后车停下听到前排的乘客说有人抢了方向盘导致车辆晃动。”车上一名乘客说听到情况后他也打了电话报警。
对此焦某解释称:“我睡着了所以没系安全带。”也正因为这样后来交警处罚之后他拒绝给司机200元。
焦某称车开到花都区炭步镇四角围时他看到自己的老乡下车也要跟着下车可司机要求他跟随到花都汽车站处理于是他走到司机位置旁边吵起来。“当时车已经开了我因为急着下车就把手放在方向盘上想让司机把车停下来”。
此后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焦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综合考量焦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花都区人民法院决定对焦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