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2014年3月31日起,加方停止发放落地签证,中国公民赴加行前须办妥有效签证。

2. 据加纳移民局要求,所有申请和更新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的外国人须额外提交两项申请资料,即健康证明和未受过刑事处分公证书。

3. 过境加纳转往第三国者,必须持有第三国签证和机票。转机时间超过48小时者,需事先办好加纳签证,否则将被拒绝入境。

1. 签证申请人确定赴加目的和行程计划。

2. 向加驻华使馆咨询有关签证申请信息,索要签证申请表和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6. 领取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驻华大使馆联系。

开馆时间:每周二和周五上午9:0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