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月:-5.39%近3月:7.54%近1年:36.12%
经理公司应以分散风险、确保基金之安全,并积极追求长期之投资利得及维持收益之安定为目标,以诚信原则及专业经营方式,将本基金投资于中华民国境内之上市及上柜股票、承销股票、上市及未上市公司债(包括可转换公司债)、政府公债、金融债券及基金受益凭证。本基金之股票投资将以从事或转投资于运输及通信工程、都市开发及住宅建设、休闲旅游服务、能源开发、资讯通讯、光电、生化科技、航太工程、环保工程、精密机械与自动化产业之上市及上柜股票为主。原则上,本基金于成立六个月后,投资于股票之总额不低于本基金净资产价值之百分之七十,且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