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回报。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