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 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某知名律师事务所 专业从事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和证券发行法律事务 并积累了相当的专业经验。王利民律师自2004年起加入通力律师事务所。
在资本市场/公司融资领域 王律师已为众多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成功实施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股权证发行、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配股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在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领域 王律师先后为近30家内外资基金管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境内外金融机构参与了众多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收购及兼并 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运作和大量基金产品(包括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ETF以及众多创新型产品)提供专业法律支持。王律师还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信托计划、有限合伙企业以及其他私募基金等各类资产管理项目担任法律顾问 为多家境内外风险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内的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