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
怎样异地办理身份证?身份证怎样挂失申报?公安部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具体步骤是: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原标题:我市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日前,记者从驻马店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按照河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驻马店市公安机关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全国试点工作。在驻马店市生活的外省群众不需再回户籍地,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即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受理范围包括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海南、重庆、贵州在河南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居民
必须要户口簿和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规定: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如下: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 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