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多草稿躺在后台,还是需要一个解释的。

八号凌晨的一点四十六分。

昨日早晨七点二十一才睡下的我,选择写博客。

我想写一些东西。

前些日子去了北京国际魔术大会,工作人员身份。

准确点,是临时的“刘谦团队”人员。

到酒店的时候,我的名字与身份证号码被列在了名单的末尾,只需要拿出身份证,就可以住进这个并不便宜的地方。这份名单的第一位是刘谦,第二位,是他的经纪人何晃杰。

躺在浴缸里的我会停不下来地在想,要[……]

其实这个博客的存在在之前一直是以“分享好东西”为目的的.

如果你的心里冒出了一句“靠 不是吧” 那恭喜你 你见证了一个博客在博主失恋以后的变化.

我都好难数清楚自己有写过多少与她有关的内容 好多好多.

而我也知道 我会写更多 因为我是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她.

甚至是到了这个新环境 在学习新的语言的时候我都会想..

如果我对她说“我好撚钟意你” 会不会感觉很好?

为什么会这样想是因为我有记得以前我和她有讨论过这件事情:

如果用我们的本地话说“XXX 我爱你”或者“我爱你 XX”的话 将是一件很2的事情.

喜欢在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做自己想做的事 从来都觉得安静的自己最有效率.

可我并不把这理解为“宅”.

这几天晚睡.

洗澡的时候把自己关在浴室里 不开灯 什么都看不到.

真的什么都看不到.

而我洗着洗着 竟看到了光亮.

“在黑暗的地方待久了 必能更容易 更敏锐地发现光明.”

转眼又大了一岁 尽管身份证上还差13天.

记得前几天自己生日的时候 我是这样知道那天是自己生日的:

看到第一条祝福短信: “这号码以前是别人在用么? 怎么会有人发生日快乐过来…”

看到第二条祝福短信: “不是恶作剧吧… 没必要吧..”

我从未觉得自己能忘记自己的生日 常听到 常看到 我都觉得这是做作的表现 – “他妈的怎么可能连生日都记不起”.

这个月的七号 也就是十天前 我合租的朋友买了一条小萨摩 是我陪她一起选的.

包括之后的几天 我都有意无意发过有关他的微博内容 对他的存在 已然成为习惯.

可是我真的一点儿也没想到 十天 只是十天 他就已经不在.

那边是五个志同道合的朋友 和一个充满未知与机遇的地方.

我喜欢未知 也喜欢挑战.

可是就是在这种让我焦虑到要命的时候 我却去打扰那个我一直藏在心底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