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关订定本府112年度公务菁英培训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一案,请查照。
一、为强化本府所属各机关同仁工作所需知能,提升服务品质及人力素质,爰订定本计划,相关重点如下:
(一)实施对象:本府各机关学校所属人员(含约聘雇及临时人员)。
(二)训练类别:规划领导管理、专业职能、政策性及自我发展等4大类训练课程,预计办理91班次。
(三)各机关配合办理事项:
1、各机关应考量人员个别需求及实际办理业务,审慎遴员参训,避免训练集中于少数人,并妥适分配各性别人员参训机会。
2、各训练班期研习名额分配后,如预定参训人员因公务需要无法出席,请各机关自行遴选递补人员参训,并于线上报名期限内办理报名。
3、参训人员请核予公假并事先遴妥职务代理人,负责处理其研习期间业务。
4、各机关配合办理各项研习及调派作业之情形,得由本府人事处列为办理各机关所属人事机构业务绩效考核及人事人员年终考绩之重要参据。
(四)本府各机关学校所属人员需完成时数规定:
1、与业务相关20小时:
(1)各机关公务人员及约聘雇人员,每人每年学习与业务相关之学习时数为20小时,其中10小时为必须完成课程,包括当前政府重大政策(1小时)、环境教育(4小时)及民主治理价值(5小时)等课程,并以数位学习为优先;其他与业务相关之课程10小时。
(2)本府于“e等公务员+学习平台”-“乐桃e学园”专区,组装10小时必须完成数位学习套装课程,请各机关鼓励同仁于112年9月30日前完成选读。
2、其他须完成时数:依各相关法令规定。
1、通过英语检定者,各机关得于不重复叙奖原则下,依本计划规定之叙奖标准及额度酌予叙奖。
2、通过客语认证叙奖标准及奖励额度请依“桃园市政府鼓励所属机关学校及事业机构员工提升客语能力作业要点”办理。
二、检送旨揭计划及112年研习班期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