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总工会印发了《天津市总工会关于设立职工重病关爱资金的实施办法(试行)》及《补充规定》两个文件,对患38种重病住院的持卡会员给予2000元的慰问金,对其他患病住院的持卡会员给予500元的慰问金。为做好持卡会员患病住院慰问,请各位分会主席按照程序做好以下工作:
1、各位分会主席是本分会会员住院关爱资金的发放人,负责本分会持卡会员住院慰问工作。
2、各分会主席、各病区护士长要及时了解持卡会员住院(含其他医院住院)及病情情况,及时报告院工会。
3、在网上打印或者到院工会领取“会员住院慰问申报表”,核对住院慰问金的标准,领取慰问信和慰问金,填写慰问金要大写。
4、按照慰问程序到医院进行慰问,送去慰问信和慰问金,参加慰问的分会主席、职工代表不少于2人,并在“会员住院慰问申报表”签字。
5、普通职工患病住院的,由科室主任、分会主席和职工代表前往慰问。
6、名老中医、主任医师及院级领导、科室主任患病住院的,由工会通知院领导及相关职能处室主任,由相关院级领导带领相关职能处室主任、科室主任、分会主席、工会干部前往慰问。
7、按照规定及时将“会员住院慰问申报表”和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交工会财务出纳报送结算,每季度予以3个工作日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