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转)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98号)予以转发,请各学院、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通知有意向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留意申报时间,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按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我省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由个人在网上申报,单位初审、省教育厅审核并转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申请人的纸质申请表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10-30日,6月底公布录取结果。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请有意申请者提前做好准备,在联系邀请函时,应明确派出时间不早于2023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对于派出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请申请人详细了解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尽量提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