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培育高层次现代化管理人才,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2022年我院继续联合招收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现将招生相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职业素养,满足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管理部门急需的综合型、创新型高层次管理人才。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至2022年9月1日可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截止到2022年9月1日可满5年及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至2022年9月1日可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颁发相应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专业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