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获准作为兽药产品或饲料添加剂的药理活性物质的使用以及禁用或未经批准的药理活性物质及其残留物的使用进行官方控制的具体要求。G/SPS/N/EU/571(2022年6月20日)号文件中通报的提案现由欧盟委员会2022年7月7日(EU)第2022/1644号授权法规通过,该法规补充了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对获准作为兽药产品或饲料添加剂的药理活性物质的使用以及禁用或未经批准的药理活性物质及其残留物的使用进行官方控制的具体要求的(EU)第2017/625号法规(与欧洲经济区相关的文本)【《欧盟官方公报》L系列第248期,2022年9月26日,第3页】。本法规自2022年12月15日起实施。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