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市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第三批扶持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智能电网。重点扶持输电线路状态检测装置及系统、柔**直流输电关键设备、高压直流输电关键设备、智能变电配电设备及系统、智能用电设备及系统、智能电网通信信息平台,以及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确定的智能电网相关领域。
(三)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和提升扶持专项(直接资助)
(一)在线申报时间:2015年7月6日9:00至2015年8月6日18:00;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5年7月6日9:00至2015年8月7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