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9月15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2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更新信息》和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22年下半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经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试讲(说课)、面试、体检、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本科阶段专业为学前教育。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带班教学工作经历。

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12日到2023年1月20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5211741(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曙光路53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