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6 年6 月8 日召开的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nbsp1、以公司2005 年末总股本22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5.0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现11000 万元人民币;以公司2005 年末总股本22000 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 股转增3 股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8600 万股,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nbsp2、B 股股息折成港元派发,汇率按照公司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6 年6 月9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中间价(1 港元兑换1.0330 元人民币)计算;B 股股东暂不扣税。

本次分红派息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06 年7 月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06 年7 月4 日,B 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 年7 月6 日红股起始交易日为2006 年7 月7 日。

&nbsp2、 截止2006 年7 月 6 日(最后交易日2006 年7 月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B 股股东。

&nbsp1、 国家股股东,本次所送红股于2006 年7 月6 日直接记入其证券帐户,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nbsp2、 B股股东:股息于2006 年7 月 6 日通过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红股于2006 年7 月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帐户。若投资者于2006 年7 月6 日办理杭汽轮B 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红股起始交易日为2006 年7月7 日。

五、 权益分派后的股本结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