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务设施规例》第32A条,发牌当局就水喉匠的发牌事宜行使其职能时,须征询咨水喉匠牌照咨询委员会(委员会)的意见。

为优化委员会的组成,增加其代表性,水务监督于2015年8月扩大了委员会,由原来4位成员增至14位,并分别于2017年8月及2019年8月再扩大至16位及17位,委任多名专业人士、水喉业业界代表、承建商代表、物业管理代表、训练机构代表、政府官员等为委员会成员。

为发牌当局就行使《水务设施规例》第五部内的职能提供意見,包括﹕

秘书 水务署高级工程师/技术支援组(2)

任命期﹕2年(由2021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