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
各有关单位政工职评办: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
各有关单位政工职评办: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宣办[2019]12号)关于申报初、中级政工专业职称人员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要求,受市政工职评办委托,政工干部培训进修学院承办相关培训工作。现将2021年政工专业人员初、中级政工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6月23日-6月27日24时止。 2021年7月1-2日(17点截止审核) ⑤缴费时间: 2021年7月3-6日,资格审核已通过的人员在线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