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毕业生能在会计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及相关研究机构从事会计实务操作和会计管理工作以及从事会计专业教学、科研工作。
大专在读或大专毕业,本科在读或本科毕业,原专业不限。
1.上海财经大学大学、上海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共同颁发本科自学考毕业证书。
2.毕业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按主考学校上海财经大学的学位管理及授予方式,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非经管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