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技术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 人,其他招聘条件如下:

1、普外二科5人。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普外科医师、泌尿外科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骨外科2人。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骨外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呼吸内科2人。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老年病科2人。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内科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碎石室1人。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泌尿外科医师以上技术职称;

7、CT、MR室2人。医学影像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1人;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技士以上技术职称1人;

8、放射线科1人。医学影像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9、病理科1人。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0、药剂科1人。临床药学或药学专业,具有临床药师证书,药剂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1、康复科2人。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康复方向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应、往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9人,具体招聘专业如下: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1、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应、往届毕业生: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应聘人员需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的照片一并发送至邮箱zgkfhw@163.com。

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时间另行通知。

凡符合招聘条件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参照编内在岗人员相应工资待遇,餐补,给予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