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各专业(学科)建设,增强学院教学科研实力,根据学院《专业(学科)带头人选拔管理条例》,以各系遴选、推荐,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决定秦泗美等28名同志为我院首批专业学科带头人。
各专业(学科)及所在部门,要以此遴选为契机,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努力为学科建设与专业(学科)带头人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各方面有利条件,在政策、人力、设备、资金投入等软硬件建设方面予以积极扶持,确保专业(学科)带头人充分施展才华,做出更大贡献,促进各专业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专业和学科优势,推动学院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全面提高学院教育教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