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24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科”)于2017年4月21日与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及江苏阳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置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苏州金科以自有资金收购阳光集团与阳光置业共同出资设立的无锡恒远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恒远”)。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尚海)金科股份24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科”)于2017年4月21日与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及江苏阳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置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苏州金科以自有资金收购阳光集团与阳光置业共同出资设立的无锡恒远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恒远”)。

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230000万元,其中股权收购款 117877.04 万元,归还原股东及关联方借款本息112122.96万元。

据悉,根据本协议约定,收购完成后,苏州金科持有无锡恒远100%的股权,享有项目三期392.73亩未开发用地的开发权益,但不享有项目一二期已开发物业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