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业务又称单据包买,是指包买商无追索权地购买已由开证行承兑或承诺付款的国内、国际远期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的贸易融资业务。
具有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事业单位。
(一)货物贸易项下进出口商品需是申请人经营范围内且不属国家禁止或走私的商品,市场销售前景良好,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基本一致。 (二)叙做福费廷业务的出口信用证应是远期议付信用证、承兑信用证或延期付款信用证,且其项下汇票或单据已经开证行承兑或确认付款。 (三)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国际信用证明确表明适用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内信用证明确表明适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