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企业主要有专门从事仓储经营、带有储存设施经营、不带储存设备的贸易经营、不带储存设施的门店经营等四种。只要涉及售卖的产品在危险化学品的目录中,就必须要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一)经营和储存的场所、设施、建筑需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二)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需依法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应急救援器械和设施;

(六)建议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如:安全拖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还应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等管理制度。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化学产品的危险性不同,受理部门的权限也是不同的。涉及到剧毒、易燃易爆 、带有储存设施的此类化学品、属区局的受理范围;而除剧毒、易燃易爆、带有储存设施以外的一般危化品经营许可,属于镇街分局的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