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2020年7月29日发布的公告(第6号)和安徽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就我市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于司法部第6号公告发布前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线的应向原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考生须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申请人应于8月24日至28日期间,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前来我局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办理申请授予资格和信息核验事宜。

现场审核地点:蚌埠市中荣街95号蚌埠市司法局四楼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二)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四)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除照片外)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本次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证书颁发事宜将另行通知。

1、请申请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请在现场审核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安康码。如申请人有特殊情况(如:有发热症状、最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近期由境外返蚌、因疫情防控被隔离观察等),请主动与我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联系,以便妥善安排。

2、网上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时,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填报信息。建议申请人提前通过学信网查验确认本人学历,如未能在学信网查询到本人学历,请尽快通过学信网办理学历认证。

3、现场审核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4、请申请人随时关注蚌埠市司法局网站、“蚌埠司法”微信微博,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