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起曾供职于中国水产总公司,担任英语翻译(副译审职称),参与公司在世界各地的合资独自及项目开发相关的工作,包括与包括农业部在内的有关政府部门的外事外经、政府间谈判等工作,并被长期外派非洲、中东的直属公司任职,工作涉及项目开发、合资合作、当地的法律法规、公司治理、与当地律师的沟通等。

2002年起从事专业律师工作,在企业的海外收购、投资、建筑承包等、设备进出口、高科技出口等提供法律服务,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通过多年与国际上的政府、律师、仲裁机构、非政府组织、行业协会、工程监理、商品检验等方面的高端人士的法律沟通经验,协助客户有效沟通,依照国际惯例,合理合法地表达我方诉求,同时以法律的方式要求或推动外方也要结合中国的理念和标准。

二、涉外律师工作的专长:

价值的法律建议,文件起草等法务工作。量身定做风险防范、知识产权方案、劳资纠纷解决等,如:

1、合同:用英文起草、修改审查各类合同、FIDIC合同、跨国公司的英文标准格式合同、招投标文件、公司并购、投资融资、贸易、知识产权、政府扶持,用英文撰写法律意见书、代理、谈判等。

2、非洲及西亚法律事务:有非洲、西亚实地经验,熟悉非洲法制的综合情况。曾长期在非洲、西亚多个国家工作,如尼日利亚、南非、巴基斯坦、阿联酋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