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考试:毕业生通过相关国家考试后,可担任律师、司法官、检察官、公设辩护人、公证人、行政执行官、司法事务官、检察事务官、书记官、执达员、执行员、法警、调查局调查员、政风人员、外交领事人员等公职人员及法官助理。

就业单位:除以上法律人传统之就业管道外,本系毕业生娴熟基础法律、金融法律及其他财经相关知识及法律,可就业之单位包括国内金融业,如各大公民营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商、期货商、证券交易所、柜台买卖中心、投资人保护中心、期货交易所、集保结算所、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等,或律师事务所、高科技公司、各上市柜公司及中小企业等。

升学:可选择继续升学到国内外攻读法律研究所,于学术单位或研究机构从事学术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