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授予颁发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就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事宜公告如下。
成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大厅(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11号)。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一律不得代领。请在我市提交资格申请资料的考生(含解放军)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须进行初始备案。
(三)为方便不能在集中时段领取证书的考生,我们将实行延时服务,在其他工作时间正常发放。领取地点为:成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楼司考处办公室。
(四)港、澳、台籍申请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4月中下旬由司法部统一组织颁发,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11号(成都市法律服务中心5楼),联系电话:028-86262072、028-86266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