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平顶山市市域内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市域内煤炭、钢材、水泥、砂石等货物装载集散地以及货运站(场)经营者的监管,按照《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要求,现将城市建成区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加强对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

各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确保出站(场)车辆无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