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标志”早于1968年诞生,由“国际复康组织”(Rehabilitation International)创造,并享有该标志的版权,自此世界各地的建筑师以及规划师开始关注伤残人士的可通达性,并在设计建筑与公共空间时以“通用设计”(Universal Design)作为原则,设计斜坡、微型电梯等无障碍设施以及去除过多的栏杆等障碍,使得任何人士可以享用不同空间。另外,由于此标志随处可见,它因而推动普罗大众重视伤残人士遭到歧视的问题,可谓贡献良多。不过,一个名为“无障碍标志专案”(Accessible Icon Project)的组织认为“原来标志的人物姿势生硬,手与脚像是机器的某部分,而重点似乎落在轮椅而非伤残人士”,因而提倡一个全新设计的“无障碍标志”。这个标志有以下特点:

1. 头部改为向前以及手肘改为向后,表示伤残人士是行动的决策者,由被动角色转为主动。

3. 新标志中的人与其他由国际标准组织(ISO)认可的标志上的人吻合,避免造成困惑。

4. 脚与轮椅保持一定距离,使标志更容易被辨认出来。

由上述可见,新标志的含意是“伤残人士拥有自主行动的能力去探索及参与这个世界”,从而进一步给予伤残人士自由。不过这个标志可能被人误读为“可以进行轮椅速度竞赛”,另外它与旧标志一样没有包括视障、听障人士等在内,然而它们的数量在某些地区比轮椅人士更高。大家又对这个新标志有何看法呢?它能否在不久将来取代旧标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