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人防〔2017〕27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内人防发〔2018〕11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对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和能效测评中心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检测工作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认为上述两家企业符合备案条件,并在自治区国防动员门户网站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1日-2月27日)。现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同意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