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6月28日行政院第3606次会议院长提示,略以“请国发会在中兴新村活化专案办公室启动后,统筹中兴新村办公厅舍之配置与宿舍区之活化,并请主计总处及财政部全力配合”。本会乃于同年7月20日成立中兴新村活化专案办公室,并自108年起自中科管理局承接中兴新村北、中核心224.92公顷维运管理及活化业务。
中兴新村具备良好的公共设施与生活机能,整个活化工作,务实的从行政机能开始,以有需求机关及组改后机关优先调配进驻;另依苏院长109年7月27日视察中兴新村指示,从国家发展的角度盘点资源,并搜集各方建议,广纳民意,配合地方需要,与附近学术机构结合,妥善规划推动中兴新村整体发展。
为促进中兴新村繁荣与永续发展,本会办理“中兴新村整体规划”案,整合中兴新村现有行政机关,保存省府意象文化氛围及充分利用现有建筑与结合附近学术机构,进行中兴新村整体规划,行政院于111年4月27日核定中兴新村整体规划案,分三区定位为北核心-历史文化区、中核心-休闲生活区及南核心-大学城(引进中兴大学进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