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仍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诉。2001年11月28日,江西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入狱后,张玉环坚持喊冤。直至今年8月4日,江西高院对此案再审宣判,最终宣告张玉环无罪。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振荣和张振伟被人杀害,邻人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玉环称,1993年10月27日,他被进贤县公安局民警吴某才等人带走调查,其间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被连续六天六夜24小时不间断地实施审讯,办案人员通过吊打、蹲桩、***枪击、放狼狗撕咬等方式,逼迫其编造杀人过程,涉嫌刑讯逼供罪。

针对是否对张玉环案原办案人员启动追责程序,8月10日,澎湃新闻曾来到进贤县公安局了解相关情况,该局政治处工作人员称,相关事宜目前由进贤县委政法委统一协调部署。

“我们家这个太胖了,所以三年级时候就胸部有点发育了。”

9月16日,张玉环及母亲张炳莲、前妻宋小女、儿子张保刚、张保仁、大哥张民强和妹妹张丹玉一同签署了控告信,并于9月17日上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三部委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