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

中国测绘学会从2022年11月22日起,正式启动2023年科学技术奖的测绘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拟申报中国测绘学会2023年度测绘科学技术奖的单位,于2023年2月20日前,做好奖励申报的前期测绘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若需委托中国测绘学会组织成果评价的单位,请向本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成果总结报告(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的内容)

3、PPT(科技成果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介绍,科技创新是重点,含科技查新报告关键页)40分钟以内,同时提供PDF版。

1、材料不合格项目学会不予组织评价。

2、材料合格项目评价会议时间在提交材料15日之后(视实际情况而定)进行,会议当日出具评价意见。

1、受理时间:2022年11月20日至2023年2月20日。

2、委托函及相关材料请发至学会邮箱。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院中国测绘学会(1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