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据群众反映和现场调查,近一个时期以来,在石家庄等地的市区多处街道旁,非移动通信运营公司的单位建立了大量的移动基站用基站杆塔,用于租借给我省三家移动通信公司使用。其中,部分杆塔的建设造成了附近居民投诉和**,存在着社会不稳定的隐患。
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请你们在基站选址、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非移动通信运营公司单位建设的基站杆塔设施设备的租借工作,并征求、尊重附近居民的意见,在报批基站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后,方可租借这些基站杆塔设施设备;对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已租借非移动通信运营公司单位建设的基站杆塔设施设备的,立即停止使用,于2013年12月31日前向我厅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凡没有履行基站环境影响评价报批手续的,擅自租借非移动通信运营公司单位基站杆塔设施设备的、或逾期未补办基站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一经查实,我厅将依法予以处罚。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我厅将通报纪检监察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