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一二·九”运动,缅怀英勇牺牲的烈士,弘扬伟大的爱国精神,激励同学们的爱国热情,达到构建和谐校园,建立和谐社会的目的,学校决定在12月9日组织开展“12.9”红歌合唱大赛,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1)每个班两首参赛曲目,一首必选曲目,一首自选曲目。

(2)各班须设指挥一名,并根据歌曲需要自行递交自选歌曲伴奏,请各班合唱队务必于12月5日准时上交。

(3)节奏整齐、音准正确、音色统一、具有一定合唱艺术效果。

(7)演唱形式新颖独特,舞台效果好,在不影响演唱水平发挥,以唱为主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其他符合曲目内容表现的辅助表演形式,如领诵、伴舞、情景表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