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要约人持有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一定比例,以致获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时,法律强制其向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强制要约又可以分为:有条件强制要约和无条件强制要约,区别就是接纳的投票权是否超过了50%。
收购守则的定义是这样的:当投资者或一致行动人的收购行为触发了强制要约收购义务但其持有上市公司投票权比例低于50%时该投资者或一致行动人则可以选择附加守则26.2中所允许的条件。
《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26.2条允许在强制要约中附加的这个条件是唯一的:要约人收到有关投票权的接纳时该等投票权连同在要约前或在要约期内取得或同意取得的投票权将会引致要约人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任何人持有50%以上的投票权。 如果条件得到满足则要约有效要约成为无条件;反之条件在规定期间未获满足则所做出的要约无效。
如果持仓股东接纳要约的股份数目加上要约人的股权后,超过50%。那么有条件要约就会变成无条件要约,则要约人可以收购所有接纳要约的持仓股东的股票。
如果持仓股东接纳要约的股份数目加上要约人的股权后,没有超过50%,那么这个要约就不会变成无条件现金要约,现金要约就会失效。而接纳要约的股东的股份也不会成交,持仓股东自己继续持有。
2.1 如想接纳该要约,请于截止日前,提供牛牛号/Moomoo ID、股票代码、持有数量、要参与股票数量,使用登记在富途的邮箱发邮件到cs@futuhk.com。
2.2 如在截止日期前没有收到电邮回复,将会自动视为放弃接受此要约,继续持有相关股票,直到上市公司有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