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休士顿台大校友会校友:

赞成提议案全文如下:

“大学校长之产生应属大学自治的范围。为维护学校之正常运作,教育部应依大学法等规定,处理本校之校长遴选结果,尽速发聘。必要时本校应依法寻求救济。”

理事会经开会通过决议支持母校校务会议于5/12日通过的106214决议案,并且支持大学应受学术自由之保障,在宪法和大学法规范下享有最大的自治权。由此次校友们热心参与会员大会的情景,证明我们休士顿台大校友们对母校自由学风坚定的护卫以及爱护母校的真情。校友会是没有也不该有政治色彩的,不管是赞成或反对5/12 声明的校友们,我们希望各位校友尊重投票结果,保持民主风度,同心协力继续支持休士顿台大校友会。我们在此祈愿母校校长遴选一事早日圆满结束。

理事会没有在投票后当场发表任何声明,此声明(2018年6月20日)为校友大会后理事会发表的唯一正式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