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漠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诚信漠河”,依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和《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对我省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强化应用”的原则,以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全面建设“诚信大兴安岭”,为推动漠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全面振兴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制定了《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漠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漠政办规【2017】20号),已经于2017年12月4日经县(局)研究同意下发各有关单位施行。
《漠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漠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的每项都是依据《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每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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