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国际、国内标准理解深度不够,不能按标准设计方案;

2、没有根据项目特点系统制定可行的规划设计;

3、设计方案过程中对各子系统理解深度不够,没有做好技术选型及品牌准备工作;

4、建设初期很难充分根据实际业务功能需求开展调研工作;

5、超前的设计理念,新技术新标准的实现,对弱电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要求更高。

6、各子系统布点要求未明确,不能做到持续优化;

2、弱电总包单位未能制作深化设计施工方案;

3、项目经理能力和责任心不够,对于项目进度、质量、成本并未得到很好的管理;

4、未能严格按图纸要求施工,缺乏对各子系统进行标准化管理经验,其中包括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设备设施、物资耗材等管理;

5、弱电总包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施工界面界定划分不清、项目施工计划节点控制能力不足;

6、施工过程中,各专业配合不默契,导致重复作业。

1、某些子系统在试运行期间无法达到使用标准,按标准统验收;

2、未做好各系统验收后资料交付及系统使用培训工作;

1、各子系统设备点位、数量与设计方案或实际不符;

2、弱电设备点位不匹配;

3、工期管理与设备供应周期控制未严格按计划执行;

4、网络调试过程中涉及到技术配置细化问题;

5、各子系统功能性测试达标问题;

6、联合调试过程中的调试规范问题等;

7、具体多方施工涉及到的施工次序协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