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一名男子茍某隐瞒武汉返回史后确诊感染新冠肺炎,致使900人被隔离,其中3人感染新冠肺炎,法庭今日宣判,茍某犯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茍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茍某于1月16日乘坐火车从武汉返回西宁,19日感到不适以感冒为由就诊,当医生询问返回时间时,他谎称已返回西宁40多天。其后,茍某不主动居家隔离,随意走亲访友,并两次在当局的排查中,未如实登记从武汉回来。他于1月27日感到身体不适,到青海红十字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30日被确诊。

法院经审理认为,茍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国家卫健委宣布对新冠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后,拒绝执行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病毒传播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