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更多想要创业、打算扩充企业经营规模或想灵活调度营运资金的原住民族企业、族人,增加资金筹措管道的新选择,原住民族委员会修正发布“原住民族综合发展基金贷款处理要点”,提出3大放宽措施,包含:
●符合“原住民族事业贷款”资格之企业负责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5500万元(含周转金500万元及资本支出5000万元)。
●针对“原住民族微型经济活动贷款”之生产用途,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满足有小额资金需求之企业。
原“青年创业贷款”申贷年龄自20岁至45岁调整自20岁至65岁,并与原“经济产业贷款”合并更名为“原住民族事业贷款”。
由“连带保证人”修正为“保证人”,并取消“原住民族事业贷款”借款人需提供2位保证人的规定。
四、有关现行“原住民族综合发展基金贷款处理要点”及计划书填写方式摘要说明等附件,请参考本处网站111年3月3日公告讯息。
五、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原住民族委员会免付费金融服务专线:0800-50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