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全市供水企业水质监管工作,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749-2006),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组织人员对全市10家县级供水企业、6家乡镇水厂进行了水质检查现场抽样的调查。从现场抽样检测结果看,各供水企业出厂水及管网水浊度指标控制较好,远小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度的要求;消毒工作到位,未检出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出厂水、管网水综合合格率达100%。
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管理与指导,供水企业要继续做好水质化验工作,严格执行检测规范,确保供水水质正常。
注:1)综合合格率为浑浊度、游离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五项的平均值。
2)根据国家标准要求综合合格率应达到95%(含)以上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