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研议国家利益及整体考量之妇女政策,86年行政院成立“妇女权益促进委员会”,由各相关部会首长、专家学者及民间妇女团体代表组成,期使各项攸关妇女权益之决议,透过跨部会跨领域之研议过程,配合行政机制剑及履及的执行。
尔后于86年7月之委员会议中,基于推动妇女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工作之重要性,决议以10亿元额度成立“行政院国家妇女人身安全基金”,复因预算审核及基金灵活运用等考量,决议以捐资成立基金会之方式较符合永续发展的原则,并由内政部逐年编列预算挹注;希望借由基金会的成立,开启一扇民间与政府对话的视窗,并建构一个妇女资源与资讯交流的中心。
本会以妇女权益之促进与发展为目的,办理下列事项:
一、关于妇女权益政策及重大措施之研议事项。
二、关于妇女权益相关法令之研议事项。
三、关于妇女权益计划研议事项。
四、关于重大妇女权益工作之咨询事项。
五、关于妇女权益相关问题之研究事项。
六、关于妇女权益措施宣导与人员训练事项。
七、关于妇女国际事务之参与。
八、其他有关妇女权益、性别平等之促进发展及推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