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朝野党团协商(事由:一、(一)本院经济委员会报告并案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野生动物保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委员孔文吉等18人拟具“野生动物保育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一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员郑天财等20人拟具“野生动物保育法第二十一条之一及第五十一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案[抽出,迳付二读,与相关提案并案协商]。 二、本院经济委员会报告并案审查委员王育敏等16人拟具“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及第二十七条条文修正草案”、委员高志鹏等32人拟具“动物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委员王育敏等16人拟具“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条文修正草案”、委员邱志伟等21人拟具“动物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委员黄伟哲等20人拟具“动物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