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提出,积极吸引战略投资,研究完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制度,放宽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资质条件、持股比例、持股锁定期等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出台便利化措施,吸引外商投资设立地区总部和资金管理、采购、销售等功能性机构。

商务部指,落实好2020 年版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确保汽车、金融等领域开放举措落地生效。进一步清理负面清单之外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严格落实“非禁即入”。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