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为开创农业新契机,提升农业竞争力,带动农业整体发展。选拔致力农业产销技术创新及对农业与农村永续发展有具体贡献之农民加以表扬,以提升农业人力素质及农民社经地位,并彰显获奖人员之卓越成就与杰出事迹,以作为农民学习的标竿与典范。

凡中华民国国民实际从事于农业生产之自然人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二)对农、林、渔、牧业经营表现杰出,且有前瞻独创性改革, 足以示范推广,或对促进农业经营企业化与产业发展有卓越贡献者。

(三)未曾获选十大神农或曾获选模范农民1次者,但曾获选十大神农或2次获选模范农民于获奖10年后确有别于前次创新事迹者,得报名参加选拔。

第三十三届全国十大神农及模范农民选拔表扬计划 选拔:111年6月20日至111年10月31日。 颁奖及表扬: (一)经本会评选为十大神农及模范农民者,由本会公开颁奖表扬。 (二)获选为十大神农者,每人颁给奖状乙纸及奖金15万元。获选为模范农民者,每人颁发模范农民奖状乙纸及奖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