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109号 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两国将于2007年1月1日加入欧盟,自该日起从中国出运到上述两国的相关类别纺织品(见商务部、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最新公布的《输欧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纳入《中欧纺织品谅解备忘录》管理,补偿数量中欧双方将通过谈判达成一致后另行公布,出口商需按《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凭许可证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为适应管理需要,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对《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5年87号、104号、2006年6号公告)以及《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5年103号公告)中涉及管理与非管理产品使用同一海关商品编码的情况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目录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详见附件1)及《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详见附件2)自200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5年87号、104号、2006年6号公告)以及原《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5年103号公告)同时废止。

二、在此之前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证》以及《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涉及编码变化并准备于5月1日及之后报关的,须按照新目录换领出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