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所
政策问答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快转制科研院所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科委等五部门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快转制科研院所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16〕14号,简称《指导意见》),对本市转制科研院所继续给予政策支持。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2009年9月,为推进转制科研院所的改革和发展,加快提升并充分释放其为社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能力,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转制科研院所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增长过程中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科技创新在国内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程度在不断加深。因此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我国科研成果创新和各项科研项目的开展工作。国内财政向各个科研院所投入的科研经费也在持续增加并早在2012年就突破了万亿但由于我国科研事业起步较晚现阶段取得的科研成果数量依旧有限
本文摘要:科技部、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和中科院日前牵头印发《关于不断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涉及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的通报,反对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法依规行使科研涉及自主权,充分调动单位和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强化创新动力活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获取有力承托。 科技部、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和中科院日前牵头印发《关于不断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涉及自主权的若干意见》的通报,反对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法依规行使科研涉及自主权,充分调动单位和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强化创新动力活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获取有力承托。《意见》限于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中央级科研院所,从完备机构运营管理机制优化科研管理机制改革涉及人事管理方式完备绩效工资分配方式保证政策实施起效等方面实施具体措施,反对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法依规行使科研涉及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