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理由:龙潭武德殿乃是目前龙潭乡所遗留下来日治时期的建筑中最完整的一栋建筑物。其建筑物的建筑形式乃是“和洋风”的建筑形式。也是目前桃园县仅存的二所武德殿的其中之一所。
登录依据:依据文资法第一条:“为保存及活用文化资产,充实国民精神生活,发扬多元文化,特制定本法。”
此外,依据同法第三条第一项之规定:“一、 古迹、历史建筑、聚落:指人类为生活需要所营建之具有历史、文化价值之建造物及附属设施群。”龙潭武德殿亦属于此类的建筑物。
因此,依据龙潭武德殿之建筑年代与历史背景、以及其的建筑形式与构造方式,龙潭武德殿亦符合文化资产保存法施行细则第三条之规定,乃是:“年代长久之建筑物,其重要部分仍完整者,……具有历史、文化、艺术价值之建筑物。”因此具有历史意义与保存之价值。
龙潭武德殿的建筑外观大致完整,其内部之主结构均还在,但是由于内部因为装潢过的关系,所以内部的空间感已和过去的原貌已不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