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地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设监测断面4个,分别是湘江长沙段猴子石(二、三、八水厂)、五一桥(四水厂)、桔子洲(一水厂)和浏阳河株树桥水库(五水厂、廖家祠堂水厂)。监测点位均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监测分析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除化学需氧量外的28项,以及表3中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计61项。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限值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本月长沙市地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湘江长沙段猴子石、五一桥、桔子洲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标准,浏阳河株树桥水库水质符合Ⅰ类标准,水质均为优,统计评价结果详见表1。
1~2月份长沙市地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备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